【114繁星推薦】錄取生放棄本校入學資格聲明書(114/3/21後放棄適用)
若欲放棄本校入學資格,請依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簡章第8頁規定規定,於114年3月18日至114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甄選委員會網站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如您於114年3月21日起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請填寫「繁星推薦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傳真至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089-517336後,再來電本校:089-517335確認收件即可。
惟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