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申請入學】弱勢及偏鄉學生優先錄取說明
弱勢學生與偏鄉地區學生優先錄取說明
適用學系: 本校提供弱勢與偏鄉地區學生優先錄取之學系,包含 教育學系、特殊教育學系、文化資源與休閒產業學系、身心整合與運動休閒產業學系、資訊工程學系、應用科學系應用物理組,其優先錄取名額請參考各學系招生分則備註欄。
適用身分: 具備下列資格考生,請於114年5月6日下午9時前將證明文件上傳至報名系統,逾期未上傳者不予採認:
(第一階段以外加名額身分進入第二階段之考生不適用本優先錄取規定)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檢附114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
二、新住民或其子女(檢附戶籍謄或戶口名簿,考生本人或父母之一須有「外國國名」記事)
三、設籍臺東、花蓮、金門、澎湖及連江縣地區一年以上學生(須於112年9月1日前設籍,並請檢附本人3個月內戶籍謄本)
四、原住民生(無需繳交資料,由本校依甄選委員會報名資料逕行查驗)
注意事項 :
*優先錄取並非保證錄取,考生成績應達學系訂定之優先錄取標準,且有名額限制。
*本校連絡方式: 電話(089)517335;傳真(089)517336。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