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申請入學】統一分發名單
恭喜成功錄取分發本校新生,分發錄取即取得本校入學資格,無需另行報到,本校將於113年7月中旬寄發住宿及註冊相關規定通知,屆時請依通知書所載之時間與程序辦理註冊,即可完成入學手續。
統一分發就讀本校學生入學成績表現優異者,享有下列獎學金或免費住宿本校宿舍四人房(*學測同時選考數A、數B者視為同一科,擇優採計):
(一)獎學金40萬元:(1)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5科,合計65級分(含)以上;(2)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4科,合計53級分(含)以上。
(二)獎學金25萬元:(1)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5科,合計60級分(含)以上;(2)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4科,合計49級分(含)以上。
(三)符合前二項獎學金資格者就讀臺東、花蓮縣境內高中職畢(結)業者,另再發給獎學金2萬元。
(四)首年免費住宿本校宿舍四人房:
(1)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5科,合計50級分(含)以上。
(2)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選考4科,合計42級分(含)以上。
(3)經申請入學管道同時正取本校及其他國立大學,以第一志願統一分發本校者。
※註:分發錄取生即取得本校系之入學資格,如欲放棄入學資格,應於113年6月13日至113年6月16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選擇「申請入學」,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點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作業」選項,輸入個人證號後,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113年6月17日起,如您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請直接與本校招生承辦單位聯繫(089-517335)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惟一律不得參加前項說明所列各項招生。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