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到校甄試考生防疫注意事項
國立臺東大學
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到校甄試考生防疫注意事項
本校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到校甄試日期為 111 年 6 月17日。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保障防疫健康,參加應試之防疫注意事項如下,請考生、陪考人員務必配合辦理:
一、凡為尚未解除隔離之「確診個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者,請務必事先 通報本校。若違反禁止外出而擅自到校參加甄試之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到 校甄試項目之成績,並依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範,通報衛生主管機關處理。
二、依教育部所訂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本校維持實體到校甄試項目之系(組)、學程,相關配合事項請至本校招生專區查詢。
(一)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DC)公告 COVID-19 相關防疫新規定作滾動修正, 考生應予遵守配合,不得異議。
(二)考生非屬下表所列「不得到校應試」對象者,請依規定如期到校應試,未應試者視同甄試缺考。
(三)考生符合下表所列情形之一者,應主動告知本校(以另安排隔離試場應試),相關資訊查詢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
三、為避免校園人員群聚風險,建議 1 位考生以 1 位陪考人員為限。
四、甄試當天請考生及陪考人員必須全程配戴口罩。考生於試務、面試人員核對身分時, 須配合暫時取下口罩,辨識身分後再戴回。考生務必配合試場規劃的動線,接受試務人員引導移動,以落實防疫作業。
五、若有搭乘本校免費接駁車者,應於搭車前量測體溫、消毒手部。如有發燒(額溫≧37.5度,耳溫≧38 度)或咳嗽等呼吸道不適症狀者,則不得搭乘,請自行前往本校。
六、請考生務必依各系應試時段提前報到,配合量體溫、手部消毒等防疫工作。
(一)考生發燒(額溫≧37.5 度,耳溫≧38 度)或有相關症狀者,不得逕入試場,須由各系人員引導經由防疫通道至防疫試場應試。
(二)考生若以發燒或身體不適為由拒絕應試者,視為自願放棄應試資格,視同缺考。
(三)陪考人員若發燒(額溫≧37.5 度,耳溫≧38 度)或有相關症狀者,不得進入本校各學院。
七、本校若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疫情影響,如有無法辦理到校甄試之系科(組)、學程,最遲於 111 年 6 月12日(含)前《依簡章公告到校甄試日期 5 天前》, 在本校招生網站公告到校甄試項目變更方式,提供考生查詢,並將逐一通知應試考生, 敬請隨時留意本校招生專區公告事項。
八、若有相關到校甄試問題,請洽本校教務處。聯絡電話:089-517332。
九、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悉依 CDC 最新防疫規定、教育部、本校及簡章招生規定辦理。
考生採認對象 |
應檢附證明文件 |
說 明 |
確診尚未解隔離,含居家照護(7 日)者 |
確診通知書 |
|
居家隔離+自主防疫(7 日,3+4 或 0+7)者 |
|
|
居家檢疫+自主防疫(7 日,3+4)者 (限因公務出國者) |
|
|
有症狀自主健康管理者 1.確診者解隔或居家照護後7日內、 2.解除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後7日內、 3.解除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後後7日內、 4.通報個案經檢驗陰性者、 5.經衛生主管機關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者。 |
相關證明文件 |
|
無症狀自主健康管理者 |
無 |
「無症狀自主健康管理」者,與一般考生同一試場應試,不需申請; 未應試者視同缺考。 |
更新日期:111 年 6 月15日